市工信局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已于7月11日进驻甘肃省,7月12日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进驻甘肃动员会,督察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省级层面督察,约10天时间;第二阶段为下沉市州督察,约10天时间;第三阶段为梳理分析归档,约10天时间。
为做好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市工信局按照《庆阳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准备,认真梳理,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
制定印发《市工信局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对督察内容、方式予以明确,对材料起草、调阅资料准备、信访投诉案件处理和保障走访督察等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石建洲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克蒙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9名同志开展具体工作。
7月15日,副组长徐克蒙召集各相关科室(中心)负责人开会,针对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四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把迎接和配合做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当前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的原则,全面梳理汇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全力以赴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端正工作态度。要认真总结近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及问题整改情况,对待问题不遮不掩,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全面提供有关工作资料,全力配合做好督察各项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整改。要针对督察中发现和指出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逐条逐项研究制定具体的整改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确保尽快整改到位。要把问题整改贯穿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始终,严肃认真查处督察组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折不扣、保质保量整改落实到位。四是落实保障要求。督察期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成员自觉接受办公室主任的随时调配,按时到岗、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严格请销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请销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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