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推进工作方案》印发实施
8月20日,市工信局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研究制定的《庆阳市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
《方案》要求各县(区)政府结合辖区工业发展实际,以解决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实现达标排放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统筹协调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对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分析,提出落实措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短板,夯实工业园区(集中区)发展基础,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搭建优质平台。
《方案》明确提出,2020年底前,西峰、庆城驿马2个省级工业园区(集中区)按照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投入运行。其它市、县级工业园区(集中区)按要求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于根据发展实际确定不予建设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的,要由所在县(区)政府向市政府报送意见。《方案》针对全市16个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逐个确定了完成时限、推进措施、责任单位和督导单位,要求各责任和督导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及时协调调度,全面推进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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