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职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市属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
为了做好2019年度全市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职工作,现将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职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地 点:庆阳市人防大厦11楼1111室。
联 系 人:张 渊
咨询电话:8271534
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2日
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职称定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全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已全面运行,为了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定职无纸化系统申报、审核、电子证书发放等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职的范围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临聘人员),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
二、定职时间
12月1日-15日申报;16日-25日审核;26日-30日打证。
三、定职人员的基本条件
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确定其本专业中级职务,县以下基层人员定职,参考基层评审指导意见执行;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确定初级职称。
四、定职人员考核
定职人员须由市直主管部门、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县(区)人社局按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考核。年度考核须称职或合格以上,无违纪违规行为,品德考核合格。非公经济组织须提供个人技术工作总结,工作业绩证明。
五、定职的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考核认定;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对档案托管的高校毕业生考核认定。各县(区)人社部门对县(区)各系列(专业)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托管的高校毕业生考核认定。考核认定单位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由考核认定单位发文确认资格。
六、备案管理
定职文件印发后,由考核认定单位携带定职文件、定职人员花名册一份,到市职改办备案。定职人员花名册须用A4纸打印,内容要全面、真实,审核人、负责人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肃认真做好定职人员的考核认定和证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尽职尽责做好定职工作。
(二)初级职称定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到企业挂名定职,一经查出,交有关部门作出处理。
(三)市直单位不得对非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跨行定职,不得对非市直企事业单位人员进行定职。
(四)严禁使用假毕业证定职。如发现提供虚假毕业证定职情况,通报定职主管部门,追究审核人员的责任,对使用假毕业证件的单位或人员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五)在系统申报时,申报方式选填为“认定”,申报系列选填时,民营企业选填为“非国有企业”。
庆阳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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