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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职工作的通知

来源:技术创新科 发布时间:2020-06-16 09:02:21 浏览次数: 【字体:

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

《庆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做好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职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有关企业:

现将庆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职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具体要求,抓紧时间做好申报工作。

人:技术创新科    

联系电话:0934-8271534

   址:人防大厦11楼1111室

   附件:庆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工作的通知

  

                                        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1日

 

附件:

庆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

职称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2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定职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定职范围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临聘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国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定职时间

2020611日至712

三、定职条件

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考核合格,可按转正定职的办法确定其本专业中级职称;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考核合格,可确定初级职称。县以下基层人员定职,参考基层评审指导意见执行。

四、定职考核

市直主管部门、县(区)人社局要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认定职称。且年度考核须在称职或合格以上,品德考核合格,无违纪违规行为。非公经济组织须提供劳动合同、个人技术工作总结,工作业绩证明等。

五、定职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直企事业单位由市直主管部门考核定职。县(区)企事业单位和档案托管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县(区)人社局考核定职。县(区)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办法,通过职称评审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定职,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发文确认资格。

六、备案管理

定职文件印发后,由各县(区)人社局和市直主管部门携带定职文件、定职人员花名册一份,十五日内到市职改办备案。定职人员花名册须用A4纸打印,内容要全面、真实,审核人、负责人须签字并加盖公章。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严肃认真做好定职人员的考核认定和证件审核工作,严格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尽职尽责做好定职工作。

(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不得到企业挂名定职,一经查出,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市直主管部门不得对非本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跨行业定职,不得对县(区)企事业单位和市外企业人才定职。

(四)各县(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在定职时必须通过学信网核查毕业证书,严禁使用假证件定职。如发现因审核不严使用假证件、假文件证明定职情况,要通报定职部门,追究审核人员的责任,并撤销定职人员资格;对使用假证件、假文件证明的个人交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五)在系统申报时,申报方式选填为“认定”,申报系列选填时,民营企业选填为“非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