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陇原人才服务卡” 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做好“陇原人才服务卡”相关工作,拟对高层次人才信息进行采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通过邮箱gsswrcb@163.com(密码:gsswrcb8928751)下载《“陇原人才服务卡”申报表》及填报说明,组织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填报,并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职称有关证明材料及国家级、省部级人才计划项目或荣誉奖励相关证书扫描成PDF格式一并报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二、信息初核
人才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才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待《“陇原人才服务卡”申报认定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从网上逐级提交。
三、审核流程
1.市属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办理流程:由用人单位初审后,通过服务系统提交业务主管部门、市人社局统一汇总审核后,由市人社局统一报市委人才办认定。
2.县(区)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办理流程:由用人单位初审后,通过服务系统报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共同审核,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市人社局统一报市委人才办认定。
3.《“陇原人才服务卡”申报表》一式五份,由本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市委人才办各存一份。
四、时间要求
各单位于8月10日之前将信息采集审核完毕。
五、政策咨询
“陇原人才服务卡”申报认定工作由市人社局专技科负责审核汇总,市委人才办统一管理。
政策咨询电话:市委人才办0934-8215727
市人社局专技科0934-8683373。
中共庆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陇原人才服务卡”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该表由高层次人才本人填报,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基本信息中,“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填写身份证和身份证号码。
三、工作经历中,“工作单位”要填写单位全称。“在岗状态”填写在职,退休人员不符合申报条件。“单位类别”按照职能划分填写,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性质”在省属事业、省属企业、中央在甘事业、中央在甘企业、市属事业、市属企业、县属事业、县属企业中选其一。“从事专业和领域”填写具体从事的专业,并填写专业所属领域范围。“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专业技术职称。
四、联系方式中,将办公室电话和手机号码均填写。
五、获得主要荣誉及时间中,只填报国家级、省部级人才计划项目和荣誉奖励,作为申报“陇原人才服务卡”类别的主要条件。如,2015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排名第3);2019年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
六、参加培训计划、疗养研修情况中,只填报参加省委人才办组织的培养计划、专家疗养和国情研修,并注明时间。如,2018年参加“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或2019年参加省委人才办组织的海南专家疗养。
七、申请人才卡类别:只填类别,如B类。其中,D类仅限于省属事业单位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并注明引进时间。
八、推荐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分三类情况填写意见。
第一类:省属和中央在甘企事业单位。“推荐单位意见”由省属企事业、中央在甘企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主管部门意见”由省直主管部门填写,中央在甘企事业单位由省人社厅填写。
第二类:市属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推荐单位意见”由市州所属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两家填写意见。“主管部门意见”由市委人才办填写。
第三类:县属企事业单位(含非公企业)。“推荐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和县委人才办两家填写。“主管部门意见”由市委人才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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