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庆阳市政府

县区政府

市直部门

  • 手机版
  • 无障碍阅读
  • 长者专区
今天是:2025年8月13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助理、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庆阳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2-07-11 17:31:48 浏览次数: 【字体:

市大数据服务中心,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和定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及时间要求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工信局下属事业单位(包括临聘人员),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统一办理时间为7月1日至7月31日。

二、认定专业范围

包括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广播电视、控制工程、计算机、自动化、气象、化工、矿业、石油与天然气、纺织、轻工、核工程、生物、安全、人工智能等领域。

三、条件标准及专业要求

(一)条件标准。中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大专毕业见习期满1年,考核认定员级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1年,考核认定助理级职称;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二)技工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三)专业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助理、中级职称时,在专业上以相近或相邻专业进行审核,重点考核能否胜任工作;各类企业、非公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自由职业者考核认定助理、中级职称,不再限定申报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岗位)一致,只要求能够胜任相应专业技术工作即可。

四、办理流程

(一)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自愿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定职。

(二)考核。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实践操作、业绩展示、民主测评等多种方式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评价材料报市工信局。市工信局接到申报单位有关文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察组赴有关企业进行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技术人员档案(学历、学位、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确定其资料是否真实并能否胜任工作,考察完毕后将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相应职称。

(三)公示。对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将认真调查处理,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四)发文。经考核合格且“前后公示”无异议的,市工信局发文认定并到市人社局予以备案。任职时间以发文时间为准。

(五)证书办理。考核认定的职称资格文件备案通过后,由申报人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六)归档。用人单位负责将考核认定助理、中级职称全套资料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并及时将《考核认定职称资格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职称评定工作事关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助理、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切实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助理、中级职称考核工作。

(二)严格程序,确保考核认定公平公正。用人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学位、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严防弄虚作假。

(三)加强监管,确保定职材料真实有效。将品德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首要条件,对当年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称职)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一经发现申报人员有学历、学位造假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