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委下发通知要求 全力做好规模以上工业停产企业复产工作
来源:省工信委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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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信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推动规模以上工业停产企业复产工作要实行市(州)领导包抓责任制,对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分类管理,因企施策;明确停产企业的复产措施,全力做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停产企业复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市(州)、县(区)分管领导主抓、工信部门牵头、相关责任部门包抓的工作机制,由市(州)、县(区)组成停产企业帮扶小组,深入停产企业,摸清情况,分析原因,帮助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产、退出措施。对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按照政策因素、市场因素、季节性因素、统计技术因素、资金因素、要素保障因素等分类,按照“三个一批”(产融对接扶持一批、产业配套支持一批、有保有压一批)总体思路,明确停产企业的复产措施。
产融对接方面,要协调组织本地商业银行、小贷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与有资金需求的停产企业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对有望复产企业建议金融机构予以重点支持。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复产企业优先考虑申报各项专项资金支持。加强货币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协调配合,对停产企业在办理产权证等手续上建立“绿色通道”,促进企业贷款融资,尽快复工生产。
通知明确,在守住安全、环保底线的前提下,加快环保、安全督察关停企业的复产、达产。要避免对环保、安全等整治企业实行“一刀切”,对环保、安全短时间能整改达标的企业,要及时提出明确要求和整改时限,在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尽快补办手续,使其依法依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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