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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省政府令第44号)和《庆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庆政办发〔2008175号),编制《庆阳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市工信局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予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概况: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其分工、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职能等;

2、政策法规:政策性文件、文件解读等;

3、规划计划:工作要点、发展规划、产业规划等;

4、重大项目:年度项目计划、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

5、业务工作:工业经济运行、产业发展、工业投资、工业集中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循环经济、信息化、节能监察等;

6、行政审批: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双随机、一公开”等;

7、其他信息: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人大建议政协填办理、人事任免等;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主要通过“庆阳市工信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市工信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通过以下途径和程序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秘书科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1人防司法大厦111102室,邮政编码:745000

  联系电话:0934—82715968271530(传真)。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庆阳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市工信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请方式。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市工信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3、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4、答复。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

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案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经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答复的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费用。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附件:  庆阳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庆阳市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事项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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